《年齡》三傳通讀包養感情進門之僖公元年
作者:三純齋主人
來源:“三純齋”微信公眾號
時間:孔子二五七五年歲次甲辰七月十六日乙卯
耶穌2024年8月19日
[年齡]元年春,王正月。
齊師、宋師、曹師次于聶北,救邢。
夏,六月,邢遷于夷(陳)儀。齊師、宋師、曹師城邢。
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齊人以歸。
楚人伐鄭。
八月,公會齊侯、宋公包養妹、鄭伯、曹伯、邾(婁)人于檉(朾)。
玄月,公敗邾(婁)師于偃(纓)。
冬,十月,壬午,令郎友帥師敗莒于酈(麗/犁),獲包養心得莒拏(rú)。
十有仲春,丁巳,夫人氏之喪至自齊。
公元前659年,魯僖公平式即位。後面已經提到過,魯僖公名申,是魯莊公的庶子,母親成風。可是他跟魯閔公究竟誰年夜誰小說法紛歧。杜預認為魯僖公是魯閔公的庶兄,但《史記·魯周公世家》則認為他是魯閔公的弟弟。魯閔公往世時不過八九歲,假如魯僖公是他弟弟,那這時候也是個小孩子,最年夜不過八歲擺佈——可是這點,其實是有迷惑的,我們暫且存疑,后面碰到了相關的資料再說。
春季,《年齡》有兩條記錄,第一條記錄是熟習的“元年春,王正月。”——此處也沒有“公即位”三個字。對此《榖梁傳》解釋如下:
繼弒君不言即位,正也。
魯僖公是因為前一任國君被弒殺而成為國君的,是以《年齡》里沒有寫他即位,這是正當的做法。
《公羊傳》則進一個步驟作了闡釋:
公何故不言即位?繼弒君,子不言即位。此非子也,其稱子何?臣、子一例也。
假如前包養感情一任國君被弒殺,作為兒子的新君,在《年齡》里是不記錄即位的。可是魯僖公并不是魯閔公的兒子,這里為何視同兒子?因為(相對先君而言),臣下和兒子是視統一樣的。
《公羊傳》這里提到的“臣、子一例也”,即我們俗稱的“君臣如父子”;對于“此非子也,其稱子何”這一觀點的解讀,其實還可以參考之前魯莊公三十二年論述子般之逝世的時候,《公羊傳》提到的“君薨稱子某,既葬稱子,踰年稱公。”所以我們可以推測出,在魯閔公被弒殺但未下葬這段時間里,魯僖公假如出現在《年齡》中,則相關記錄應該包養網ppt稱他為“子申”,在魯閔公已下葬魯僖公未正式即位的這段時間里,魯僖公假如出現在《年齡》中,則相關記錄應該稱他為“子”,從他完成即位年夜典和改元之后,后續再出現在《年齡》中,則相關記錄稱他為“公”。
《左傳》對這條記錄的解釋如下:
元年春,不稱即位,公出故也。公出復進,不書,諱之也。諱國惡,禮也。
略微與《公羊傳》和《榖梁傳》的觀點有點差異,認為《年齡》之所以在這里沒有寫“公即位”,是由于此前魯僖公包養網VIP曾出走他國,然后回到魯國成為國君的,所以避諱這段歷史。最最基礎是避諱說起魯國這段國恥,這是合適禮儀的。
《左傳》這里提到的“諱國惡,禮也”,就是之前《公羊傳》反復說起的“內年夜惡諱。”具體而言,就是魯隱公十年《公羊傳》提出的“《年齡》錄內而略外,于外年夜惡書,小惡不書,于內年夜惡諱,小惡書。”魯國發生內亂弒君,是內部極年夜罪惡,《年齡》避諱,是合適禮儀的——但“于內年夜惡諱,小惡書”,也說明這樣的年夜惡,即便避而不談,作為內部人士大師也都心知肚明。
春季《年齡》的第二條記錄是“齊師、宋師、曹師次于聶北,救邢。”聶北,有認為在明天的山東聊城市茌平區博平鎮一帶。
這件事是《年齡》魯莊公三十二年十仲春“狄伐邢”以及魯閔公元年正月“齊人救邢”的后續。結合《年齡》和《左傳》這段時間的記錄,可以剖析推測出來,魯閔公元年齊國救助邢國之后,狄人又往攻擊衛國,并在事實上滅失落了衛國。這次諸侯聯軍救邢,應該是狄人在滅失落衛國之后轉而再次進攻邢國,所以齊國再次出手,帶領諸侯聯軍救濟邢國。
《左傳》對此事解釋如下:
諸侯救邢。邢人潰,出走師。師遂逐狄人,具邢器用而遷之,師無私焉。
說明邢國本身被狄人打的潰不成軍,奔逃到諸侯聯軍這里,在聯軍的幫助下才趕跑了狄人,但原來的城池宮室被狄人徹底摧毀,沒法棲身生涯,所以把一切能搬遷的家具器物都整理好,舉國搬遷到別的處所。“師無私焉”說明諸侯聯軍這次沒有攻其不備——這句話感覺很風趣啊。
《榖梁傳》對這條記錄解讀說:
救不言次,言次非救也。非救而曰救,何也?遂齊侯之意也。是齊侯與?齊侯也。何用見其是齊侯也?曹無師,曹師者曹伯也。其不言曹伯,何也?包養dcard以其不言齊侯,不成言曹伯也。其不言齊侯,何也?以其缺乏乎揚,不言齊侯也。
假如真要搭救一個國家,《年齡》就不會用“次”,用“次”就表現不是真正搭救。既然不是真的搭救卻又說“救邢”,是什么意思呢?是表現順遂了齊桓公的心愿。是齊桓公嗎?就是齊桓公。何故見得是齊桓公呢?因為曹國沒有軍隊,《年齡》這里說“曹師”,就是說曹伯這次一路出征了。那為何《年齡》沒有直接說是曹伯呢?因為後面沒有說“齊侯”,所以后面不克不及直包養意思接說是曹伯。為何不直接說齊侯?因為這件事上,他做得不值得稱贊。
次,這個字之前碰到過好幾次,普通表現軍隊駐扎在某地有觀看猶豫之意。依照《榖梁傳》這里的解讀,《年齡》意思說諸侯聯軍這次雖然打著搭救的旗號,但實際是看著狄人跟邢國坐山觀虎斗了,并沒有事實上與狄人正面交鋒往保衛邢國,以致于邢國人自願遷徙。所以假如真的是諸侯聯軍實實在在救濟邢國了,《年齡》這條記錄就應該是“齊師、宋師、曹師救邢”才對,甚至結合后面對齊桓公的批評剖析,這條記錄應該是“齊侯、宋公、曹伯救邢”才對。
《公羊傳》解讀如下:
救邢,救不言次,此其言次何?不及事也。不及事者何?邢已亡矣。孰亡之?蓋狄滅之。曷為不言狄滅之?為桓公諱也。曷為桓公諱?上無皇帝,下無方伯,全國諸侯有相滅亡者,桓公不克不及救,則桓公恥之。曷為先言次而后言救?君也。君則其稱師何?不與諸侯專封也。曷為不與?實與,而文不與。文曷為不與?諸侯之義不得專封也。諸侯之義不得專封,則其曰實與之何?上無皇帝,下無方伯,全國諸侯有相滅亡者,力能救之,則救之可也。
也認為“次”這個字是有深意的,但與《榖梁傳》分歧的是,認為之所以這里用“次”,是因為諸侯聯軍往的晚了,趕到的時候邢國已經被狄人滅亡了。但為何沒有直接說邢國已經被狄人滅亡?是為齊桓公避諱。避諱什么呢?當時高屋建瓴的周皇帝不夠賢明,上面又缺乏能一呼百應的諸侯領袖,以致于諸侯國有先后滅亡的。齊桓公作為當時的霸主,不克不及往搭救這些國家,這是齊桓公的恥辱。為何《年齡》在這里先用“次”字后面用“救”字?是因為這次各國的國君都出征了。既然國君參與了為何這里稱“師”?是因為不認可諸侯私行封國。為什么不認可?事實是認可的,但文字上不認可。為何文字上包養網單次不認可?因為依照禮儀,諸侯沒有私行分封的權利。既然諸侯沒有私行分封的權利,為何事實上認可?當時“上無皇帝,下無方伯,全國諸侯有相滅亡者”,力所能及范圍內可以搭救的,就必定要搭救他們。
所謂的“上無皇帝,下無方伯”,并不是說真的“無”,只是說皇帝和方伯都不稱職罷了。“不與諸侯專封也”,對應的是后面講述的邢國遷到別的處所從頭立國——這在某種水平上而言就是另行分封立國,而按規定,只要周皇帝才有權利冊封諸侯,邢國這次則是在齊桓公為首的諸侯幫助下直接在別的處所建國了,不合適禮制。類似案例如鄭國當年在鄭武公時代遷往虢鄶之地,也是要報請周王室批準的。“諸侯之義不得專封,則其曰實與之何?上無皇帝,下無方伯,全國諸侯有相滅亡者,力能救之,則救之可也”,這段話其實有點無奈,感覺就是面對蠻夷的進攻,特別情況下先拯救文明危亡,確保華夏諸侯國不至絕嗣,其他都好說。
《年齡》夏日的記錄,就包養金額是諸侯救邢的后續,“夏,六月,邢遷于夷(陳)儀。齊師、宋師、曹師城邢。”邢國此后具體遷到哪,三傳引述《年齡》時說法分歧,《左傳》和《榖梁傳》都是“夷儀”,《公羊傳》則是“陳儀”女大生包養俱樂部。但學者都認為還是統一個處所,就是明天的山東聊城一帶。
這件事《左傳》在魯閔公二年已經講過了,所以《左傳》對這條記錄解讀就比較簡單:
夏,邢遷夷儀,諸侯城之,救患也。凡侯伯救患、分災、討罪,禮也。
伯即霸,侯伯即諸侯中的霸主,這里指齊桓公。這段意思說,諸侯聯軍這次幫助邢國長期包養搬遷到了夷儀并修筑城池,就是救助患難的諸侯國。包養女人作為諸侯的霸主搭救患難的國家,救濟受災的國家,討伐有罪的國家,這都是符合禮儀的。
《公羊傳》和《榖梁包養網推薦傳》都是把遷邢和筑城這兩件事分開解讀的,針對遷邢一事,《公羊傳》解讀說:
遷者何?其意也。遷之者何?非其意也。
《年齡》假如用表現主動的“遷”,表現合適這個國家的意愿;假如用表現被動的“遷某國于某”,則表現不合適這個國家的意愿。
這個觀點一對比我們就清楚了,這條記錄是“邢遷于陳儀”,表現這件事邢國人是主動的;此前還見過“宋人遷宿”“齊人遷陽”的記錄,宿和陽都是自願遷徙的,不合適當時國平易近的意愿。
對筑城一事,《公羊傳》解讀如下:
此一事也,曷為復言齊師、宋師、曹師?不復言師,則無以知其為一事也。
這(跟遷邢)是統一件事,為何《年齡》又從頭說了一次“齊師、宋師、曹師”?因為不重復說的話,就不會了解是統一件事——即假如這條記錄是“夏,六月,邢遷于陳儀。城邢”的話,則無法說明是諸侯聯軍幫助邢國在這個處所修筑城池。
《榖梁傳》對于遷邢的解包養網VIP讀如下:
遷者,猶得其國家以往者也。其地,邢復見也。
這次遷徙,使得邢國得以存續。記錄上具體的地點,是因為此后《年齡》還會有關于邢國的記錄。
對于筑城,解讀說:
是向之師也,使之如改事然,美齊侯之功也。
是,代詞,指“這件事”;向,意思是之前的、本來的,我們明天還說“向來”,就是取這個意思。做這件事(即筑城)的就是之前的軍隊,號令他們改做了這件事,(記錄下來)是贊美齊桓公的功勞。
可見對于使邢國遷徙到別的一個處所并幫助他們修筑城池安寧下來這件事,三傳基礎都持確定態度——盡管名義上而言,有諸侯專封之嫌疑,也可以疏忽不計。
此前齊桓公派高傒帥軍隊幫助魯國平定了內亂,此次又聯合諸侯支援邢國使得邢國得以保留,后面還有他搭救衛國的記錄,定魯、存邢、救衛,是齊桓公做霸主期間的三年夜歷史功績,前兩者至此已經講完,救衛一事,在魯僖公二年我們就會看到,到時候再說。
春季,《年齡》記錄的工作比較多。先是七月,引發魯國動亂的重要人物之一哀姜,性命走到了盡頭,《年齡》記錄說“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齊人以歸。”七月戊辰,哀姜在夷逝世亡,齊國人帶著她的尸體歸包養留言板去。夷,具體在哪無統一說法,但《公羊傳》認為是在齊國。哀姜此前在魯國發生變故后逃往邾國,此時能逝世在齊國,則應該是此前被從邾國帶回齊國。《左傳》對這條記錄沒有關注,《公羊傳》解釋說:
夷者何?齊地也。齊地則其言齊人以歸何?夫人薨于夷,則齊人以歸。夫人薨于夷,則齊人曷為以歸?桓公召而縊殺之。
認為哀姜是被齊桓公召回至齊國后縊殺的。之后把尸體帶回齊國,所以《年齡》說“齊人以歸”,即其實含義是“齊人以夫人喪歸”。
《榖梁傳》先是解釋了一下這條記錄里為何記錄地點:
夫人薨不地,地,故也。
正常情況下,夫人往世是不記錄地點的(注:因為正常情況下是在本身家里往世,所以沒有需要記錄地點),之所以這里記錄了地點,是因為發生了變故——即隱諱地表現夫人長短正常逝世亡。
然后解讀了一下“齊人以歸”的隱躲含義:
不言以喪歸,非以喪歸也,加喪焉,諱以夫人歸也,其以歸薨之也。
加喪,即先出現喪事。《年齡》之所以這里沒有記錄成“齊人以夫人喪歸”,是因為并不是正常的送她尸體回到齊國,而是先把夫人接到齊國處逝世,避諱提到夫人先回到齊國,而后往世——感覺實際上是為齊桓公避諱,避諱他命令殺失落哀姜,畢竟這件事上哀姜也丟了包養價格齊國的臉。
也是在這個月,楚國與鄭國之間發生了戰爭,《年齡》記錄說“楚人伐鄭。”這條記錄特別的一點是,這是《年齡》里第一次以“楚人”稱楚國,之前都是“荊人”,之所以有這個變化,應該是源于魯莊公二十三年炎天的“荊人來聘”一事,在那之后魯國對包養情婦于楚國的態度就開始好轉,但在魯莊公二十八年的時候,有“秋,荊伐鄭,公會齊人、宋人救鄭”的記錄,當時楚國作為魯國的敵對方,稱謂上天然是用帶有貶低意味的“荊”。自魯莊公二十三年炎天“荊人來聘”之后,但凡《年齡》提到楚國且沒有作為魯國直接敵對方出現的,都是稱“楚”或許“楚人”“楚師”,沒有再用“荊人”這樣的貶低稱謂。
楚國此時的國君是楚成王,鄭國的國君是鄭文公。鄭國之前一向在楚和齊之間首鼠兩端,小國加在兩個年夜國之間這樣做,是刀刃上舞蹈,跳欠好就不難兩邊都獲咎,所以楚國之前就不時敲打鄭國,這次攻擊鄭國也是這般。
鄭國被楚國敲打,齊桓公作為華夏諸侯的霸主,面對楚國這樣蠻夷的挑釁,必須做出回應。所以就有了《年齡》接下來的這條諸侯會盟的記錄,在引述《年齡》原經,《左傳》和《榖梁傳》是“八月,公會齊侯、宋公、鄭伯、曹伯、邾人于檉(chēng)。”《公羊傳》則是“八月,公會齊侯、宋公、鄭伯、曹伯、邾婁人于朾(chēng)。”檉和朾,應該是統一處所分歧寫法。杜預注釋說“檉,宋地。陳國陳縣東南有檉城。”楊伯峻師長教師說就是明天的河南省淮陽縣一帶。
楚人伐鄭和諸侯會盟這兩件事,《公羊傳》和《榖梁傳》都未多解讀,《左傳》放在一路注釋了一下:
秋,楚人伐鄭,鄭即齊故也。盟于犖,謀救鄭也。
犖,杜預注釋說就是檉。即,是親近的意思。楚國攻擊鄭國,就是因為鄭國親近齊國。這次諸侯會盟,就是討論搭救鄭國。
雖然沒有看到更多的記錄,但這次會面之后,諸侯應該是對楚國采取了一些辦法,楚國包養app應該也是退卻了。
到了玄月,《年齡》記錄了魯僖公的第一次出征。關于這次出征記錄,《左傳》和《榖梁傳》都是“玄月,公敗邾師于偃。”《公羊傳》是“玄月,公敗邾婁師于纓。”偃和纓,都認為還是統一個地兩個寫法,楊伯峻師長教師注釋說在明天的山東費縣。
縱觀《年齡》這些年的記錄,魯國和邾國的關系始終是時好時壞,尤其是考慮到上個月魯國和邾國還在討論聯合救鄭,這個月就兵戎相見,這種翻臉的速率確實有點快,感覺國與國之間的關系就像小孩子過家家一樣。不過也再次印證一點,國家之間,沒有友誼只要好處。
《左傳》對這件事的佈景做了一下交接:
玄月,公敗邾師于偃,虛丘之戍將歸者也。
虛丘,聯系高低文推測應該是邾國的城邑,並且離偃不遠。魯國在偃打敗的邾國軍隊,是本來戍守虛丘準備回邾的包養甜心網軍隊。
《公羊傳》沒有關注這條記錄,《榖梁傳》解釋如下:
不日,疑戰也。疑戰而曰敗,勝內也。
疑戰,在魯莊公十年長勺之戰的時候解釋過,說明魯國這次戰爭中能夠采取了偷襲之類的手腕并且獲得了必定的勝利。
到了十月,魯國再次獲得一場戰爭的勝利,但在引述《年齡》記錄時三傳略有分歧,《左傳》是“冬,十月,壬午,令郎友帥師敗莒于酈,獲莒拏。”《公羊傳》是“冬,十月,壬午,令郎友帥師敗莒于麗,獲莒拏。”《榖梁傳》是“冬,十月,壬午,令郎友帥師敗莒于犁,獲莒拏。”開戰的地點,雖然是三個分歧字,但讀音分歧,應該是統一個處所分歧寫法罷了。莒拏,是莒國的將領。
《左傳》解釋了一下這件事發生的前因后果:
冬,莒人來求賂。令郎友敗諸酈,獲莒子之弟拏。非卿也,嘉獲之也。公賜季友汶陽之田及費。
夏季,莒國人來向魯國索賄。令郎友帥軍隊在酈打敗了莒國軍隊,并擒獲了莒國國君的弟弟挐。挐并不是卿,但《年齡》記錄下來,是表揚令郎友的功績。魯僖公賞賜給了令郎友汶水以北的地盤和費。
莒人帶著軍隊來索賄,有威脅的意思,所以才有了令郎友帥師敗莒一事。“非卿也,嘉獲之也”,言下之意莒拏被擒,本來是不值得被《年齡》記載的。
莒國人為何來向魯國索賄?《左傳》沒有解釋,《公羊傳》做了答覆:
莒挐者何?莒年夜夫也。莒無年夜夫,此何故書?年夜幼子之獲也。何年夜乎幼子之獲?幼子治內難以正,御外難以正。其御外難以正何如?令郎慶父弒閔公,走而之莒,莒人逐之,將由乎齊,齊人不納,卻反舍于汶水之上,使令郎奚斯進請。幼子曰:“令郎不成以進,進則殺矣!”奚斯不忍反命于慶父,自南涘(sì)北面而哭。慶父聞之曰:“嘻!此奚斯之聲也,諾已。”曰:“吾不得進矣!”于是抗辀(zhōu)經而逝世。莒人聞之曰:“吾已得子之賊矣!”以求賂乎魯。魯人不與,為是興師而伐魯,幼子待之以偏戰。
涘,是水邊的意思;“自南涘北面而哭”,說明慶父這時候棲身在汶水北。辀,是現代的一種小車,小車居中一木曲而上者謂之辀,可見包養ptt慶父當時已經很狼狽,連個與令郎成分相婚配的年夜車都沒有;抗,是舉高的意思;經而逝世,即上吊。
這段也是先解釋了一下莒挐的成分問題。然后說令郎友管理國內,使得魯國內部安寧;抵御外侮,使得魯國內部安寧。當初令郎慶父弒殺了魯閔公后出走莒國,莒國人不愿意接納他把他驅逐出往,于是令郎慶父想往投靠齊國,但齊國人也不愿意接納他,于是他前往來棲身在汶水邊,派令郎奚斯往求情。季友對奚斯說:“令郎慶父不要回來,一旦回來就要被殺失落!”奚斯不忍心把這個結果往報告給慶父,在汶水的南邊朝著北邊年夜聲嗚咽。慶父聽到后說:“唉!這是奚斯的聲音,我了解怎么回事了。”又說,“我不成能再回甜心寶貝包養網到魯國了!”于是就舉高車桿自縊而逝世。莒國人聽說此事后,對魯國說:“我們已經抓獲了為害你們國家的賊子了!”向魯國討取賄賂,魯台灣包養國人不願給,于是莒國人興師伐魯,幼子于是以偏戰對待莒國。
這么一看,莒國人確實有點無恥啊,估計是覺得魯國這幾年動蕩不安,又是新君即位,想趁機敲竹杠吧。不過對付無恥的人,就得用點特別的手腕,譬如《榖梁傳》對這段工作的記錄,就很是風趣讓人不由得要噴飯:
莒無年夜夫,其曰莒挐何也?以吾獲之目之也。內不言獲,此其言獲何也?惡令郎之紿。紿(dài)者何如?令郎友謂莒挐曰:“吾二人不相說,士卒何罪?”屏擺佈而相搏,令郎友處下,擺佈曰:“孟勞!”孟勞者,魯之寶刀也。令郎友以殺之。然則何故惡乎紿也?曰棄師之道也。
紿,通詒(dài),是欺詐的意思。屏,即屏退的意思。莒國沒有年夜夫(注:即莒挐是未獲得王室冊封的年夜夫,其級別本不夠記進《年齡》),這里為何記錄他的名?是因為我們魯國俘獲了他。魯國征戰不說俘獲,這里為何特地記載?是譴責令郎友采取了欺詐手腕。為何說令郎友采取了欺詐的手腕?當初令郎友對莒挐說:“我們兩個人之間有牴觸,身邊的士卒何罪之有?”于是就讓包養犯法嗎身邊的士族退下兩人徒手搏斗以較高下,可是令郎友處于下風了,他的侍從就年夜聲喊:“孟勞!”孟勞,是魯國的寶刀。令郎友就用此刀殺逝世了包養一個月價錢莒挐。為何說這里是譴責令郎友用了欺詐手腕?因為他拋棄了正人之戰的道義。
這段故事看完,我差點笑背過氣往。令郎友對莒挐說的那番話真可謂是義正辭嚴大方鼓動感動,兩國之戰不傷及無辜士卒,真可謂是悲天憫人;邀莒挐徒手決斗,真可謂是光亮正年夜讓人欽佩不已;搏斗處于下風之際,也讓人為令郎友捏一把汗……不意畫風突轉啊,魯國人一看令郎友要完,趕緊遞暗號,喊“孟勞”就是暗示:令郎,您別裝紳士了,再玩徒手搏斗您就得玩完了!該動刀子就動刀子吧!莒挐顯然是沒有提早準備刀子盾牌之類的,因為他沒有預料到成分尊貴的令郎友忽然會不講武德動刀子,結果就這樣逝世在了刀下——這也是為何《榖梁傳》說令郎友“棄師之道”以致于《年齡》“惡令郎之紿”——關鍵是令郎友此前一向是很正面的抽像啊!唉,想不到你個濃眉年夜眼的令郎友,竟然也玩陰的啊!尤其是想到榖梁派的老漢子義正辭嚴的責備令郎友“棄師之道”的場面,更覺得好玩啊。
解決了內亂,《年齡》再次記錄一條魯國的內政,“十有仲春,丁巳,夫人氏之喪至自齊。”十仲春丁巳,魯莊公夫人哀姜的靈柩自齊國回到了魯國。這條記錄里,沒有再稱“夫人姜氏”,而稱“夫人氏”,有點異常。所以《榖梁傳》就針對此做清楚釋:
其不言姜,以其殺二子,貶之也。或謂為齊桓諱殺同姓也。
之所以《年齡》這里沒有說是“夫人姜氏”,是因為她先后參與弒殺了先君的兩個兒子(注:般和魯閔公)。也有人說,是為齊桓公殺同姓而避諱。
《公羊傳》則直接認為是貶斥哀姜參與弒君:
夫人何故不稱姜氏?貶。曷為貶?與弒公也。然則曷為不于弒焉貶?貶必于重者,莫重乎其以喪至也。
《年齡》這里沒有稱她為“夫人姜甜心花園氏”,就是貶斥她參與了弒殺國君。但為何不在弒殺魯閔公之后就這樣稱呼來貶斥她?因為貶斥必定要在重的處所,沒有什么貶斥是比靈柩都到了更嚴重——對于一個人的問責,最嚴厲的手腕也就是殺逝世她了。
《榖梁傳》這里提到的“然則曷為不于弒焉貶?”指的是此前《年齡》的兩條記錄,一條是魯閔公二年“玄月,夫人姜氏孫于邾。”另一條是今年的“秋,七包養網心得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齊人以歸。”這兩條記錄里,都稱呼是“夫人姜氏”,是標準的稱謂,字面看稱謂是沒有貶斥之意的。
《左傳》則提出了分歧的見解:
夫人氏之喪至自齊。正人以齊人包養網dcard殺哀姜也為已甚矣,男子,從人者也。
夫人的靈柩自齊國送來。正人認為齊國人殺哀姜是做得有點過分了。男子是從屬于別人的啊。
“男子,從人者也”,我懂得是說哀姜的所作所為,也不是她本身的主張,她只是個從犯(注:因為主犯是令郎慶父),所以齊國殺哀姜,就有點過分了——比擬包養金額較而言,《左傳》顯得更寬容些。
齊國人為何會把哀姜的尸體送回魯國,杜預注釋《左傳》至此時,解釋說“僖公請而葬之,故吿于廟而書喪至也。齊侯既殺哀姜,以其尸歸,絕之于魯。僖公請其喪而還,不稱姜,闕文。”按杜預觀點,是魯僖公主動請求齊國把哀姜尸體送回魯國埋葬的,并且在靈柩送達以后舉行了告廟之禮。魯僖公這種做法,在當時看是很刻薄的,表白魯僖公代表魯國仍然承認哀姜先君正妻的成分,承認哀姜是本身母親的成分——雖然魯僖公是庶子。至于這里沒有稱“夫人姜氏”而是“夫人氏”,杜預認為有能夠是有文字上的缺掉,我覺得也不掉為一種觀點——甚至比擬較《公羊傳》和《榖梁傳》的說法,我更認可包養網心得杜預的觀點,即《年齡》這里本來就應該是“夫人姜氏”,流傳過程中漏了字罷了。
責任編輯:近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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